行政长官在香港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,兴3新兴讯美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,每届任期5年,现任行政长官为李家超。
行政会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,拟申其成员由行政长官从政府主要官员、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。
请新行政机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。
特别行政区政府设有政务司、终止财政司、律政司和各局、处、署等部门。
根据基本法,高新Z高挂牌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,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。
现任政务司司长为陈国基、兴3新兴讯美财政司司长为陈茂波、律政司司长为林定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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